四川传媒学院校园内学生车辆管理办法
日期:2024-09-02 18:18:02 来源:
四川传媒学院校园内学生车辆管理办法
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构建和谐平安校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实行学生汽车登记制度。学生的汽车登记后一律停放在学校西区商业街地下停车场,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特殊情况需经辅导员同意并在校大门完成登记后方可进校。
第二条 校内学生停放的摩托车必须具备完整的证照,骑行时驾驶人必须佩戴头盔。车辆停放在校大门指定区域,严禁在校园内行驶。
第三条 校园内学生禁止骑行电动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踏板车、电动平衡车等电动车辆,其停放一律在校大门指定区域。
第四条 校内鼓励自行车骑行,自行车须停放在公寓内或其它自行车车棚内。
第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学生,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暂扣等措施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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