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传媒学院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日期:2022-09-01 17:40:52  来源:学生工作部(处) 

四川传媒学院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奖学金评选办法

 

为激励学生干部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强化优秀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定面向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,每学年评定一次。

二、评选要求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责任与义务,具有奉献精神,在学生群体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
2.品学兼优,参评学年内学业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。

3.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,有显著的工作成绩。

4.是注册志愿者,志愿服务时长在参评学年不少于20小时,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有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。

三、本奖项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,评选单位按照学生干部总数的5%进行推荐,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,评选结果由校团委及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校予以认定。获得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者,颁发奖金600元/生。

四、受到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。

五、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,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。

六、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校团委负责解释。